力合科创(00224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力合科创力合科创(SZ:002243)2025-10-27 10:50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三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审计室设置 - 设主任一名,若干专职审计人员[6] 会议安排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3]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6] 职责权限 - 检查财务、监督董高[8] - 披露财报等需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9] - 监督评估内审工作,内审部门汇报[10] 检查要求 - 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1] 会议方式及决议 - 可现场或通讯表决[15]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半数通过[16]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以上[18] 年度工作流程 - 管理层向审计委员会汇报经营进展[20] - 审计委员会审阅报表、协商审计安排等[20] - 督促提交审计报告,再次审阅报表[20] - 对年报表决,决议提交董事会[21] 细则说明 - 由董事会解释修订,通过生效,原细则失效[23] - 制定于2025年10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