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建科(30093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盈建科盈建科(SZ:300935)2025-10-27 10:4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5][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6] 股份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7]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1] - 新任高管在董事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1]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11] - 现任董事、高管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11] 股份变动报告与披露 - 公司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自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2] - 公司董事、高管计划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披露,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3]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两交易日内披露[14] - 董事和高管因离婚拟分配股份应及时披露[14]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核实收回所得收益[14]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违规将承担处罚和处分[17] 增持相关 - 董事和高管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14] - 董事和高管披露或自愿披露增持计划应遵守规定[15] 其他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应履行报告披露义务[1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9]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