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建科(30093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盈建科盈建科(SZ:300935)2025-10-27 10:48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资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或独财顾问[5] - 用募资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原则上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2] - 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可在六个月内置换募集资金[14] - 闲置募资临时补流单次不超十二个月,到期归还后两交易日内公告[16][17] 募集资金项目管理 - 募资投入未达计划50%且超期限或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重新论证项目[10] - 募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22]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资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2] - 节余达或超项目募资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经股东会审议[12] 三方协议相关 - 募资到位一月内签三方协议,签后可使用资金[5]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5]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公司一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审批与核查 - 使用募资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超董事会授权报董事会审批[10] - 内部审计每季度查一次募资情况[21]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资项目进展[21] - 保荐或独财顾问至少半年现场查一次募资情况,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3] - 公司当年使用募资聘请会计师专项审核[22] 其他 - 公司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公司为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6] - 日期为2025年10月27日[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