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超过50%股份等可实际控制的主体为控股子公司[2] 担保审批规定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批[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10]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0] 反担保要求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1] 担保流程 - 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合同[16] - 担保合同应确定债权人、债务人、主债权种类和金额等条款[17] 担保管理部门 -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部门为财务部,负责资信调查、办理手续等工作[19] 担保风险处理 - 若被担保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等,董事会应采取措施降低损失[21]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21]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董事会[21] 信息披露 - 已披露的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还款需及时披露[24] 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对违规担保行为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27] - 公司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应追究当事人责任[2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31]
盈建科(30093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