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建科(30093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盈建科盈建科(SZ:300935)2025-10-27 10: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1]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权[9]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5]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5]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7] 独立董事监督与管理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1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其职务[17] - 履职遇阻碍可向监管报告[27]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