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案,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6]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 延期或取消公告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及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4]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5]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19]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19] -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19] - 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会议主持人[19] 报告与述职 - 董事会在年度股东会上需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需述职[19]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方案实施 - 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29] 回购决议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9] 争议处理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30]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2]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 其他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3] - 文件发布日期为2025年10月27日[34]
盈建科(30093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