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东股份(002753) - 《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2025年10月)
永东股份永东股份(SZ:002753)2025-10-27 10:49

投资者关系活动管理 - 接待和推广对象含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关联人等[8]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重大信息临时公告前15日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8] 业绩说明会要求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15日内举行年度业绩说明会[8] - 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召开通知,会议时间不少于两小时[9] 工作管理 -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推广和接待工作,证券事务代表协助[6] - 推广和接待工作负责人制订并落实相关制度[6] - 从事推广和接待工作员工需熟悉公司运营财务等多方面素质[6]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5] - 向对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对方签署保密协议并承诺不买卖公司证券[16] - 推广接待按规定披露重大信息需向深交所报告并下一交易日开市前正式披露[17] 特定对象接待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需预先签署《承诺书》[19] - 现场接待特定对象由董事会秘书统一安排[20] - 证券管理部确认身份等,指派两人以上陪同接待[19] 资料管理 - 承诺书保管期限不少于3年,需形成书面调研记录[13] - 接待形成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期限不少于3年[20] 信息发布管理 - 特定对象发布信息需证券管理部核对、董事会秘书复核同意[20] 其他制度 - 公司实行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并在定期报告披露情况[22]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