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2015年1月4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20万股,1月2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563,200元[6] - 成立时向各发起人发行股份28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4] - 2011年5月12日,股本总额增至3060万股[14] - 2015年股本总额增至4080万股,2023年减至134,563,200股[14] 股权结构 - 2015年上市前,杨耀光等四人各持股6250000股,持股比例均为20.42%[15] - 2015年上市前,北京国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600000股,持股比例为8.50%[15] - 已发行股份数为134,563,200股,全部为普通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等,应书面请求[2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请求提起诉讼[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87]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3]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94] 其他重要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季报披露有相应时间要求[110]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0]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分配[112]
南华仪器(300417)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