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仪器(300417)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董事选举规则 - 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选一名董事除外)实行累积投票制,独董和非独董表决分开[3] - 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3] - 投票选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投票无效[4] 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得票高且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当选[6] - 候选人得票相同致当选人超应选人数需再次选举[6] 选举结果处理 - 当选董事未超应选人数二分之一选举失败,原董事会履职并组织下轮选举[6] - 当选董事超二分之一但不足应选人数,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可两月内选缺额[6] 细则生效与管理 - 实施细则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解释,股东会修订[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