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恒信息(688023)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安恒信息安恒信息(SH:688023)2025-10-27 10:33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5]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控股股东及5%以上股份股东重大事项当日报告[7] - 重大交易多指标达10%以上需报告[11] - 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达标需报告[12]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达标需报告[14]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比例达50%以上需报告[15] - 诉讼涉案金额达标需报告[16]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知悉当日通告董秘并报书面文件及进展[19] - 董秘收到报告后分析判断向董事会报告并处理[19]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19] - 违反制度的负责人视情节处分[23] 及时性定义 - 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2个交易日内[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