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14]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董事任期与义务 - 董事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5] - 辞任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三年有效,保密义务至秘密公开[10] 董事选举与罢免 - 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和罢免[5]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任[27]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四次定期会议,提前十四日通知[1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18] - 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全体董事书面同意可豁免[18] 决议规则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关联董事不参与相关决议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2] 其他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建议撤换[10]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4]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和修改[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