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2]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3]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3] - 面额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3] 股东权益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4] - 连续5年不分配利润等情形下反对股东可请求公司收购股权[5] - 股东对违规决议有权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6] 股权相关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票应维持公司稳定[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需遵守规定和承诺[8] 股东会规定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情况须股东会审议[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普通股股东可提临时提案[11]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11][12] 党委设置 - 经批准设立公司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会[16] - 公司党委班子成员7人,设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2人[17] 董事相关 - 贪污等犯罪有相关限制不得担任董事[17]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18]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撤换[19]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20]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可审批单项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下对外投资[22] - 董事会可审批关联交易等多项交易事项[23] - 董事会特别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23] - 董事会普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23] 独立董事 - 直接或间接持有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26]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评估[26]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5名,含3名独立董事[2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9]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至5名[30][31] - 高级管理人员违规造成损失应赔偿[31] 利润分配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32]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净利润30%[3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2/3以上股东表决权通过[32] 重大事项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3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3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34][35] - 公司解散应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36]
力合科创(002243)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