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洲股份(00268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龙洲股份龙洲股份(SZ:002682)2025-10-27 10:17

信息申报与账户管理 - 公司董事等在7种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8] - 公司董事等拥有多证券账户应合并为一个账户[10] 股份交易限制 - 持股5%以上股东等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1] - 董事等证券账户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3] - 每年首个交易日以董事等上年末名下股份为基数按25%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3] - 账户持有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为持有股份数[14] - 董事等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可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15] - 董事等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及新增本公司股份[15] - 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日期内董事等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16] 违规处理 - 董事等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16] 股份变动披露 - 董事、高管和证代所持公司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21] - 董事、高管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的应披露后续增持计划[22] - 董事、高管披露增持计划后,在拟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应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20]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计划未实施完毕或期限未届满,公司应披露实施情况[21]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公司股份[26] - 董事、高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27]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三个月[28] - 减持区间内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董事、高管应同步披露减持进展及关联性[28] - 减持股份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1] - 董事、高管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到规定,应按相关规定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