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责任人 - 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证券事务部是日常工作部门[6] 信息披露文件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募集、上市、收购报告书、定期和临时报告等[11] 信息发布与查阅 - 信息应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发布,置备于公司住所和深交所供查阅[11] 定期报告 -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需经审计[18]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3、9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20]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均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20][21][22]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3]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半年度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预告[23]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可免于披露年度业绩预告;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可免于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25] -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需进行业绩预告[23] 特殊情况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27] - 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7]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28] - 涉及公司的收购、合并等行为导致股本总额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31] 定期报告编制流程 - 公司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信息事前审核,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34] 人员报告与披露职责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应按规定程序履行报告义务,董事长督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披露[40] 监督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34] 股东信息告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董事会秘书[4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告知董事会秘书[42]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43] 关联人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3] 信息披露办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事宜,披露信息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36] 报告编制与披露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多部门多环节审核,最后由董事长签发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9] - 临时报告编制经证券事务部、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0] 信息更正与档案管理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需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41]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45]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审计部进行检查监督[50] 信息沟通与发布 - 公司沟通时不得透露未披露重大信息[51] - 公司可在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公告[51] 文件报送与处理 - 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文件报送或信息传递应及时披露[51] - 董事会秘书收到特定文件应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53] - 公司收到监管函等应及时处理并答复,涉及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义务[53] 违规处理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受处罚依决定执行[55]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泄露内幕信息造成损失应赔偿[55] - 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应处理非法持股,造成损失需赔偿[55] - 擅自披露公司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55] 控股子公司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等情形的公司[57]
龙洲股份(002682)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