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8]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9] 任期与履职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9]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且未书面提交意见,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撤换[10] 职责范围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相关事项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监督选聘外部审计机构,审议决定聘用机构并提审计费用建议,提交董事会决议[14]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5] - 参与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考核,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16]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6] - 日常履职发现财务舞弊线索等情况应关注处理[17]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十日内书面反馈意见[21] - 董事会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临时股东会在提议后两个月内召开[20] 诉讼相关 - 可接受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对违规董高人员提起诉讼[21]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2]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召开[27] - 会议通知提前三日送达,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7][28] 资料保存与提交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十年[28] - 会议通过需提交审定事项,由董事会秘书按程序提交[33] 生效条件 - 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
龙洲股份(00268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