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洲股份(002682)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龙洲股份龙洲股份(SZ:002682)2025-10-27 10:17

董事选举制度 - 特定情况选两名以上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6] 候选人提名 - 3%以上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0] 候选人要求 - 需提交在5%以上股东等单位工作情况[11] - 需说明与5%以上股份股东等关联关系[11] 表决规则 - 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14] - 当选董事得票数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6] 缺额处理 - 当选少于应选但超三分之二,下次股东会填补[17] - 不足三分之二,对未当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7] - 二轮未达要求,两月内再开股东会选缺额董事[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