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洲股份(00268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龙洲股份龙洲股份(SZ:002682)2025-10-27 10:17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上下半年度各一次,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4] - 六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14][15]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最终稿或监管要求后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17] 提案与通知规则 - 定期会议提案由董事会办公室征求意见后交董事长拟定[16] - 临时会议提议应书面提交,载明五项事项[16]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发通知,紧急或一致同意可口头通知[19]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临时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9] 董事出席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6] - 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应书面说明并披露[17]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23] 董事会审议规则 - 六种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0][11] - 两种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1] - 审议不同事项董事需关注不同要点[25][26][29] - 董事对定期报告有异议应投反对或弃权票并说明原因[30] 董事会决议规则 - 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财务资助及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32] - 董事回避表决时,相关会议及决议有特殊规则[33]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3]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33] 其他规则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36] - 本规则经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