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灵电气(301388)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欣灵电气欣灵电气(SZ:301388)2025-10-27 10:16

股份相关 -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027万股,每股金额1元[3]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244.76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3]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3] - 董事会可根据股东会授权,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3] 人员任职与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事宜[5] - 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诉讼或自行诉讼[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6个月内举行[8]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2]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23] - 董事会可决定3亿人民币以内的银行融资等事项[23]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4]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6]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7]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2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0]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2]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3]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报告,上半年结束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前3和9个月结束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3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35] - 本次章程修订已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尚需股东会审议[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