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结构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1088万股,均为普通股[4] 财务资助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4] 章程修订 - 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其职权,章程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内容[3] - 章程中股东大会事项统一调整为股东会,总裁等表述统一调整为经理等[2][3]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6] - 因合并等情形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6] - 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决策程序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合并情形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5]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用向不特定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方式[5] 股东权益 - 股东对违法违规决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7][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等人员违规事宜请求诉讼[8]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的1/2[18]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0] 独立董事 - 特定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3][24]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4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6] 信息报送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29] 利润分配 -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30] 公司合并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31] 清算相关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33] 制度修订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6] - 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部分已获董事会批准[37]
宁波联合(600051) - 宁波联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