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2] - 修订《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专章”[3] - 董事会成员从9名增至11名[21] 股份转让与财务资助规定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9] 股东权益与诉讼规定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10]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股东会与董事会会议规定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董事任职与职责规定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8]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19] 审计与独立董事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4]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3] 公司财务与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26]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6] - 公司减资后,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28]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规定 - 公司合并自做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27] - 公司分立自做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2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29] 制度修订与制定情况 - 《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6] - 《公司章程》修订及部分制度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为新制定制度[30]
中创物流(603967)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