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00251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中顺洁柔中顺洁柔(SZ:002511)2025-10-27 09:32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重大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5] - 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担保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最近十二个月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财务资助与捐赠审议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三种情形下提供财务资助需股东会审议[9] - 对外捐赠单笔金额或十二个月内累计捐赠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由股东会审议[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9]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单独/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10日内书面反馈[13][14][1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审计委员会同意,应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发通知[13][14][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自行召集时会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4][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8]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0]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20] -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书需载明相关内容,授权他人签署的需公证[23] - 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股东名册验证股东资格合法性并登记[24] - 股东会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28] 决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1]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31] - 关联股东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回避,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1] - 非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管理公司全部或重要业务的合同[3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8]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规定的股东会决议[38] 其他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董事候选人[34] -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并公开声明[34] - 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应将被提名人材料报送董事会[34] - 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独立董事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35] - 会议相关文字资料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40]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后向监管部门上报会议材料及信息披露事务[40] - 出现三种情形公司应及时召开股东会修改规则[42] - 规则修改事项属要求披露信息的,按规定公告或以其他形式披露[43] - 规则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45]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负责解释[45] - 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