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与股份 - 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发人民币普通股22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77.4万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877.40万股,均为普通股[24] 股东与股份限制 - 发起人张平华持股比例为37.2137%[2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公司决策与审议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4]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总资产的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2]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日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9] - 公司现金分红需满足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等条件,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64] - 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一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167] 人员任职与职责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董事长、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110] - 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45]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并提建议[142]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实施并对外披露,内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71][173]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76][177] - 公司通知送达方式及时间规定[181]
中润光学(688307) -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