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智控(300943) -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春晖智控春晖智控(SZ:300943)2025-10-27 08:47

现金分红条件 - 该年度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可分配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5] - 无重大事项时,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5%,近三年累计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6] - 公司上市后每年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5%[14] 重大投资界定 - 未来12个月内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超3000万元,或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6] 不同阶段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40%[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20%[8] 法定公积金提取 - 提取法定公积金比例为税后利润的10%,累积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 子公司分红要求 - 子公司当年净利润达或高于上年净资产20%,或连续三年达或高于最近一年净资产50%,公司应督促分红[11] 其他规定 - 公司最近三年未现金利润分配,不得向公众增发新股等[11]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 - 公司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16] - 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16]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