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0007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4] 信息披露与补选 - 公司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6]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6]
股份转让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4] 信息披露与补选 - 公司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6]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