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30090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财务报告重大差错界定 - 涉及资产、负债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5] - 涉及净资产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5] - 涉及收入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5] - 涉及利润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8%以上且超500万元[5]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界定 - 会计报表附注未披露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担保或10%以上其他或有事项[9]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仲裁[9] 业绩差异界定 - 业绩预告预计业绩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范围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0]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1] 责任追究 - 追究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相关责任人责任[13] - 内控审计部查实重大差错被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原因并更正[14] - 责任追究有从重、从轻等多种情形[13] - 作出处罚前听取责任人意见[13]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等[14] - 处罚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14]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4] 其他 - 季度和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1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