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30090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国安达国安达(SZ:300902)2025-10-27 08:47

总经理制度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2] - 有权决定与关联自然人不超30万元、关联法人不超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5] - 辞职需提前一月书面申请,经同意离任,任期内离职需审计[12] 会议与决策 - 总经理办公会议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13] - 主持实施投资计划,确定项目要建立可行性研究制度[13] 人员管理 - 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决定,协助工作[7] - 提名高管征求意见提请董事会聘任,任免部门负责人经人事考核和办公会讨论[14] 财务制度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14] - 重要财务支出需使用部门报告、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14] - 日常费用支出由使用部门审核,总经理或授权高管批准[14] 报告制度 - 总经理按要求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含年度计划等情况[16] - 报告可书面或口头,要求书面则书面[16] - 必要时三日内按要求报告[16] 细则说明 - 细则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