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30090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国安达国安达(SZ:300902)2025-10-27 08:47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7]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7]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7] 关联担保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交易计算及豁免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审议规定[10]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审议披露[11]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1] - 公司部分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1] 审议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表决[13] 审议要求及责任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董事应判断必要性等,关注定价[15] - 审议关联交易应了解情况,评估交易,聘请中介审计或评估[15] - 与董事等关联人资金往来应履行程序披露,明确结算期限[16] - 相关主体占用公司资金造成损失,董事会应追责[16] - 公司及其董事应拒绝违规担保要求[16] 制度生效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