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第1次修订)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职责为提供战略意见、研究政策等[7] 决策与会议 - 决策需上报资料,经初审等流程[10] - 不定期开会,提前5日通知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细则实施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日起实施[17]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