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玛(301332)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部管理 - 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闭会受董事长领导[6] - 相关公司财务负责人不得担任审计部负责人[8] 审计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14]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4] - 至少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27] 审计职责权限 - 审计范围含内部机构、子公司法规执行等情况[9] - 职责包括评估内控、审计资料、协助反舞弊等[13] - 权限包括要求报送资料、审核检查等[17] 审计流程 - 评价被审计对象内控有效性并提建议[19] - 确定审计方式并送达通知[21] - 审计小组依计划由主审安排审计[23] - 审计人员获取证据后出具报告[24] - 被审计部门限期提整改方案报审计部[24] - 审计部对整改情况跟踪[25] 报告审议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交董事会审议[28]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报告形成决议[28] 违规处理 - 拒绝提供资料或阻碍检查,责令改正,严重报董事会[30] - 报复陷害或审计人员违规按规定处理,涉罪移交司法[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