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玛(30133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德尔玛德尔玛(SZ:301332)2025-10-27 08:31

选聘流程与方式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7] 选聘评分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3] 审计人员与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特定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3] 聘任与改聘 - 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一年聘期《审计业务约定书》,可续聘[11]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应改聘,年报审计期间一般不得改聘[15] - 改聘时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意见[16]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9] - 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时对相关责任人有处罚措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