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玛(30133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德尔玛德尔玛(SZ:301332)2025-10-27 08:31

对外投资审议规则 - 五种情形下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5] - 五种情形下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由董事会审议[7] - 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总股本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不适用证券投资相关规定[11] - 未来十二个月内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占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未来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占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6] 交易相关审议规则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等四种情形下对外投资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5]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审议[7] 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及时披露并按最大损失金额履行审议程序[20]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应披露公告并向深交所报备协议,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进展情况[21]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应披露机构情况等并揭示风险,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进展情况[22][23]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 公司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除主营外适用相关规定,应建立内控制度,指定审计委员会审查[25][29]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满足特定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公司拟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披露多项内容并进行风险提示[37] -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应明确相关内容,从事投机性交易需真实准确披露交易目的[32] - 公司相关部门应跟踪期货和衍生品价格变化并报告情况,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超一千万元时需及时披露[32][33] 对外投资管理 - 总经理牵头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后续日常管理[35]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人员参与运营决策,组建控股子公司应委派人员[35] - 公司财经管理中心应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财务记录和会计核算[35] 信息披露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出现特定情形时应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43]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