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8][9]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8][9]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9]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1] 报告审核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0] - 定期报告由董事等确定披露时间并制订计划,经多环节审核后公告[22]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1] 审计意见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1]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披露[14] - 重大事件包括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14][15]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披露[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7] 关联人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1] 投资者管理 - 投资者来访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31] - 董事会秘书统一协调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31] 其他重要事项披露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17]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时需及时报告[35] 文件归档保存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应在相关信息刊登于指定报纸、网站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0][5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相关文件、资料应在董事会办公室收到相关文件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2] 财务报告更正 - 公司对以前年度已公布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需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37] 信息披露问题处理 -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与事实不符情况,应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正公告[38] - 发生瞒报、漏报、误报导致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或报告失实,公司将追究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35] -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缺陷,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8] 子公司制度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照本制度建立各控股子公司适用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44]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订亦同[45] 违规处分 - 若因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应对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的处分,并可提出适当赔偿要求[42]
理邦仪器(300206)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