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邦仪器(300206)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股东会投票服务 -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现场会议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2] - 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网络投票相关事项,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申请开通服务并录入投票信息,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复核投票信息[4][5] 数据提供与时间间隔 - 公司应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电子数据,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5][6]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8]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0] 投票规则 - 特定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需征求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10] - 股东行使表决权数量按名下相同类别股份数量总和计算,多个账户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13] - 特定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会表决权总数,交易系统投票无效[14] - 公司设总提案方便股东投票,股东对总提案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其他提案表达相同意见,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15][16] 中小投资者投票 - 公司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应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17] 细则说明 - 细则中“以上”含本数[21] - 细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冲突时以有效规定为准[21]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2] - 细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订亦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