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邦仪器(30020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理邦仪器理邦仪器(SZ:300206)2025-10-27 08:1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员[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5] 内审部职责 - 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3] - 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9]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15]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其年度履职情况[13] - 保证公司年报信息真实、准确等[24]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安排[25] - 对年报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2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7]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全体同意可豁免[18]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0] 其他 - 下列事项经其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财务信息等[11]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22]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亦同[30]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