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邦仪器(30020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理邦仪器理邦仪器(SZ:300206)2025-10-27 08:16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报告辞任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5] - 法定代表人辞任后,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6] 离职手续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正式离职五日内办妥移交手续[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二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3]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3] 忠实义务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在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效[11] 职务解除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缓刑考验期满未逾二年,公司应解除其职务[6]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公司应解除其职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