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与收益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 - 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 股东权利与提案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有书面请求权[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提案[7] - 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8] - 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 - 审议交易金额超3000万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4] - 审议多项对外担保相关事项[6]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6]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召开临时股东会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监事会/审计委员会5日内通知[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10]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36]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37]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含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14] - 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5日通知[15] - 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6] 交易关注指标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关注[10]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占比及绝对金额达一定标准需关注[10] - 收购、出售资产事项成交金额、利润达一定标准需关注[11] 融资与抵押 - 累计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值50%以下资产可抵押、质押[10] - 特定债务性融资事项可决策[10] 关联交易 - 交易金额不超1000万或不超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为关联交易[11] - 与关联自然人、法人成交金额达一定标准为关联交易[11] 其他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8] - 董事、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0][42] - 当选董事或监事最低得票数超出席股东所持股票总数半数[9]
理邦仪器(300206) - 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