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包装(002969) -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嘉美包装嘉美包装(SZ:002969)2025-10-26 07:49

贷款规模核定 - 董事会有权在不超上一年度末经审计总资产50%范围内核定当年度贷款规模[5] 担保审议规则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12]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1][12] 董事会担保审批 - 应由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14] 合同管理 - 公司订立的融资或担保合同应在签署之日起7日内报送财务部登记备案[16] - 已获批准的融资及对外担保事项,批准后60日内未签合同,超时限办理视为新事项,须重新审批[18] 担保后续管理 - 被担保债务展期并由公司继续担保视为新对外担保,需履行申请审核批准程序[19] - 公司应督促被担保人按时偿债,未履行则采取补救措施[19] - 变更融资资金用途需使用部门申请并履行批准程序[19] - 主债务合同变更时,按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是否继续承担担保责任[19] - 财务部应加强担保债务风险管理,督促被担保人还款[21] - 被担保人偿债能力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应汇报并制定应急方案[21] - 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应及时向被担保人追偿[21] 信息披露与责任 - 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2] - 董事对违规或失当融资、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4] - 越权审批或怠于行使职责造成损失,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