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包装(00296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嘉美包装嘉美包装(SZ:002969)2025-10-26 07:49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董事1人[6]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0][13]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1]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13]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6] - 会议通知发出3日后未收到董事确认回复,工作人员应主动联络[17] 会议召开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2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出席会议[24] 会议方式 - 定期会议应现场开会,临时会议可通讯方式召开,由召集人决定[28] - 若全体董事过半数反对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则必须现场开会[29] - 董事签署会议记录或决议视为同意以通讯方式召开该次会议[29] 会议资料与记录 - 会议资料由董事会秘书或指定负责人收集准备并分发给董事[27] - 董事会秘书或指定负责人列席会议并负责记录,对记录真实性准确性负责[25]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10年[34]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33] - 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33] - 董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拒不选或中途离场视为弃权[32] 决议执行 - 董事会召开时董事长或专人汇报以往决议执行落实情况[37] - 董事可就决议落实情况向执行者质询[37] - 董事会秘书或指定负责人向董事长汇报决议执行情况并传达意见[37] - 董事会秘书或指定负责人协助督促检查决议实施情况[37] - 董事会可要求经理层汇报决议实施及公司重大生产经营情况[38]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9] - 规则修改、补充或废止由股东会决定[39] - 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39] - 规则条款冲突时以有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39]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