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光电(00233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奥普光电奥普光电(SZ:002338)2025-10-26 07:48

会议召集主持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1名召集和主持专门会议,不履职时2名及以上可自行推举代表主持[5] 会议通知 - 会议通知应提前三日发出,紧急情况不受限[6]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8] - 行使部分职权需会议过半数同意[3] 意见发表与报告 - 发表独立意见类型有同意、保留等[11] - 述职报告应含专门会议工作情况[5] 会议其他规定 - 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并载明授权范围[13] - 会议有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并提交董事会[14][15] - 出席者有保密义务[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