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002590) - 重大信息保密制度
信息保密 - 董事会是重大信息内部保密管理机构,董秘为负责人[2] - 未经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重大信息[3] 内部人员管理 -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董高人员属内部人员[5] - 重大信息未公布前内部人员有保密义务,不得买卖证券[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信息[7] - 公司重大事件应遵循分阶段披露原则[7] 违规处理 - 重大信息泄露公司应追责并报告交易所[8] - 内部人员违规造成严重损失将受处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11] 奖励机制 - 公司设立内幕交易举报专项奖金奖励有贡献人员[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