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002590)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万安科技万安科技(SZ:002590)2025-10-26 07:48

信息报送制度 - 适用范围含公司及下设部门、子公司和相关人员[2]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秘监管[2] - 涉密人员定期报告编制等期间负有保密义务[3] - 拒绝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报送资料要求[4] - 向政府等报送资料时间不得早于业绩预告或快报披露时间[4] - 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提供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4] - 特殊情况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对方签保密协议[4] - 对外报送信息需审批,相关人员对信息和程序负责[5] - 接收未公开信息单位和个人违规使用需担责[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