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泰股份(00290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董秘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和深交所指定联系人[2] 任职资格 - 近三十六个月受处罚或多次通报批评人士不得担任董秘[7] 聘任解聘 - 董秘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可连选连任[12] - 原董秘离职应三个月内聘任新董秘[12]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2] - 解聘需充分理由,出现规定情形应一个月内解聘[15] 履职协助 - 聘任董秘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2]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