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福(30132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审计部职责与报告机制 - 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监督多方面事项[5][6]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12]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7] 审计检查与报告流程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18] - 审计三日前发书面通知,结束后出具书面报告报董事会[26] 其他审计相关规定 - 公司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与年报同时披露[21][22] - 会计师出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需专项说明[23] - 内部审计日常工作拟定计划报董事会批准[24] - 被审计对象有异议可一周内向董事长申诉[26] - 审计档案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送交档案室[27] - 审计工作底稿和季度财报保管5年,其他审计报告10年[28] - 审计部可建议对违规部门和个人处分追责[31] 制度适用与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3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