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界定 - 关联法人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6] - 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6]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3] - 与关联方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2]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14]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资助且其他股东按比例同等资助除外[12] - 公司向关联方委托理财,以发生额为披露计算标准,12个月内累计计算[15] - 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15][16]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8] - 公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8] - 公司与关联人签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义务[18]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扣除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后,非关联股东表决[23] 其他规定 - 当是否为关联股东有争议,由全体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决定是否回避[23] -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24] - 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4]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证券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研奥股份(30092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