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高铁(000008) - 神州高铁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高人员买卖股票披露情况,发现违规及时报告[5] - 新任董高人员通过任职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股份转让 - 董高人员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时间不超三个月[7]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需在二日内报告并公告[8] - 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总数25%[9]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7]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9] 股份增持 - 披露增持计划需明确多项内容,实施期限不超六个月[10] - 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1] - 实施完毕公告前,不得减持股份[12] 交易限制 - 董高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5] - 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5]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21] 违规处理 - 董高人员转让股份违规,公司配合监管[21] - 存在违规情形,证监会依照《证券法》处罚[21] 管理办法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旧办法废止[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