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30002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吉峰科技吉峰科技(SZ:300022)2025-10-26 07:47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6] - 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等情况应开临时会议[9]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12] 会议通知规则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发书面通知,临时提前24小时[15]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17] 会议举行及表决规则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9] - 一般提案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通过,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31] 董事相关规则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4] - 董事有三种回避表决情形[33] 其他规则 - 不同决议矛盾以形成时间在后为准[32] - 董事会不得越权形成决议[35] - 利润分配决议可先通知会计师出审计报告[3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暂缓表决[37] - 会议可全程录音[39] - 会议记录含六项内容[40] - 秘书可安排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42]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50]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并解释[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