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铝业(00257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开两次定期会议,分别在规定时间召开并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11]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提前3日书面通知[11][12] - 紧急情况召开临时会议不受提前3日通知限制[12]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9] - 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且担任召集人,审计委有会计专业独董[10] 决策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一人一票表决[18] - 对外担保决议需特定比例董事同意[22][23] - 关联交易决议需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3] 人员聘任 - 总经理、董秘由董事长提名,其他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6] 其他事项 - 公司对外捐赠单笔100万以上未达股东会标准由董事会审议[5] - 需独董审议议案提前3天提交资料[15] - 董事会决议等文件保存不少于10年[23][27] - 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27] - 董事会闭会按月向独董报送经营信息[27] - 规则2025年10月23日制定,经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解释[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