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铝业(002578) - 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
闽发铝业闽发铝业(SZ:002578)2025-10-24 13:03

人员任职要求 - 财务负责人需5年以上企业全面财务管理经验,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注会资格[4] 人员聘任解聘 - 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任期与高管一致可连聘连任[3] - 会计机构负责人由财务负责人提名,经总经理办公会决定聘任或解聘[3] - 财务负责人解聘可向董事会陈述,辞职需提前一月书面申请[10] 人员职责权限 - 财务负责人负责定期报告工作、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等[6] - 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向财务负责人报告工作、编制财务报告等[7] - 财务负责人有财务决策参与权、机构及人员管理权等[7] 人员考核 - 财务和会计机构负责人考核实行季度和年终结合办法[10][11] - 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考核,结果作续聘、解聘和奖惩依据[11] 人员限制 - 财务负责人不得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中任除董事、监事外职务,不得领薪[6] - 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得兼职[6] 其他规定 - 聘任财务和会计负责人应签保密协议[10] - 责任追究范围含九种情况,内审部调查认定并拟处罚和整改措施[12][13] - 责任追究形式有五种,造成损失追究经济责任,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3][16]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改、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