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规定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股东提临时提案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股东会通知规定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4] 股权登记日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股东会投票时间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股东会费用承担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1] 股份表决权规定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1] 累积投票制规定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股东投票权征集规定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1] 会议记录保存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提案实施规定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25] 回购普通股决议规定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9] 股东请求撤销决议规定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31] 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规定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限制或阻挠中小投资者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31] 回购普通股决议公告规定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30] 法院判决执行与信息披露规定 - 公司应在法院判决或裁定生效后积极配合执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2] 信息披露规定 - 公告、通知或股东会补充通知需在符合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34] 规则相关规定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4] -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34] - 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35]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 - 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批准生效,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废止[36]
北方铜业(000737) -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