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高科(3009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管理安排 - 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投资部负责具体事务[12] 沟通限制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8] 管理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媒体、分析师、监管部门等[9]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9] - 沟通方式包括深交所网站、公司网站、新媒体平台等[10] 信息审查与保存 - 应对非正式公告信息严格审查[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三年[14] 沟通渠道建设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专人负责并及时更新信息[15] - 加强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建设,利用公益网络设施开展活动[15] 股东会与说明会 -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17]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现金分红等说明会[20]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25] 分红沟通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22] 调研接待 - 接受调研时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违法违规[24]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30] 互动易平台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发布信息谨慎客观[27] 现场活动 - 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座谈,避免其获取内幕信息[30] 其他沟通方式 - 通过路演、分析师会议等与投资者沟通[36] 一对一沟通 - 一对一沟通平等对待投资者,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42] 活动记录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32]